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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卖毒被查获 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刑

微信卖毒被查获 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刑

 

一男子通过微信贩卖毒品,被警方查获。近日,石景山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据了解,2019年11月2日10时许,回某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古城某地筹集毒资人民币500元,通过微信方式向被告人韩某购买毒品并转账支付。同日13时许,被告人韩某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门营某小区附近一饭店门口,向回某贩卖冰毒(甲基苯丙胺)0.783克,被民警当场抓获。毒品已起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违反国家对毒品地管理制度,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韩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地罪行,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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