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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分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长期分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长期分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长期分割造成感情破裂的,双方可以协商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1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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