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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资未通知债权人是抽逃出资罪吗北京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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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资未通知债权人是抽逃出资罪吗公司减资未通知公司的债权人,即使该减资事宜经过股东会决议并变更登记,但该情形与股东违法抽逃出资的实质以及对债权人利益受损的影响,在本质上并无不同,作出股东会决议股东应当在减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部分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刑法》第1百5十9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2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2)》第4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1的,应予立案追诉:(1)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3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6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3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3十以上的;(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3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6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3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3十以上的;(3)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1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5)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如果公司减资未通知公司的债权人,很有可能会构成抽逃出资罪,因为这样的情形与股东违法抽逃出资的实质行为是这样的,都会给他人的经济带来损失,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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