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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流程

拆迁的流程

 

   

  拆迁流程  拆迁流程是拆迁流动必需依照法定程序入行的详细体现,了解拆迁流程会使我们对整个拆迁环节有一个概括性的掌握。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条件和基础。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需持国家划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治理部分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治理部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入行审查,对符合前提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  (3)拆迁许可证的续期  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治理部分提出延期申请。

   经由审查符合前提的,可延长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最大延长期限为半年。

   延期后,房屋拆迁治理部分应入行延期公告。

     2,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治理部分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宣布。

   房屋拆迁治理部分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拆迁补偿协商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入进拆迁补偿协商阶段。

   分为两种情况:  (1),一种情况是,通过协商达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

     在拆迁公告划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顿用房和安顿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等事项,经由同等,自愿,正当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顿协议。

     (2),另一种情况是,经由同等,自愿,正当的协商未达成拆迁安顿补偿协议。

     4,入行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治理部分申请拆迁补偿安顿裁决,房屋拆迁治理部分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5,拆迁实施阶段:  分以下几种情况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按协议的商定自动履行各自的义务,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将房屋内的物品搬走,将房屋腾空。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后,有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补偿协议的商定履行义务。

   同时,一方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3)因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一方向房屋拆迁主管部分提出了裁决申请,作出裁决后,假如拆迁人或被拆迁人认可裁决的内容,那么,可按裁决的划定内容自动履行相关的义务。

     (4)房屋拆迁主管部分的裁决作出后,假如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一方或双方不服,可在60日内向拆迁主管部分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房屋拆迁主管部分的裁决作出后,假如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未在划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拆迁流程: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治理部分颁发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治理部分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治理部分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顿用房面积,安顿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顿协议,商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顿用房面积和安顿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1)达成协议自动履行; 达成协议不履行,在拆迁期限内未给予补偿或拒尽搬迁的 -----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协议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2)拆迁达不成协议-----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治理部分裁决。

   ――房屋治理部分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认可裁决内容时,可依裁决自动履行--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投递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一方未做法律划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房屋拆迁治理部分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货泉补偿或提供安顿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休止拆迁的执行。

     5,拆迁实施阶段:  分以下几种情况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按协议的商定自动履行各自的义务,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将房屋内的物品搬走,将房屋腾空。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后,有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补偿协议的商定履行义务。

   同时,一方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3)因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一方向房屋拆迁主管部分提出了裁决申请,作出裁决后,假如拆迁人或被拆迁人认可裁决的内容,那么,可按裁决的划定内容自动履行相关的义务。

     (4)房屋拆迁主管部分的裁决作出后,假如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一方或双方不服,可在60日内向拆迁主管部分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房屋拆迁主管部分的裁决作出后,假如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未在划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拆迁流程: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治理部分颁发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治理部分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治理部分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顿用房面积,安顿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顿协议,商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顿用房面积和安顿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1)达成协议自动履行; 达成协议不履行,在拆迁期限内未给予补偿或拒尽搬迁的 -----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协议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2)拆迁达不成协议-----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治理部分裁决。

   ――房屋治理部分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认可裁决内容时,可依裁决自动履行--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投递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一方未做法律划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房屋拆迁治理部分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货泉补偿或提供安顿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休止拆迁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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