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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利川市谭宗XX农村住宅房屋拆迁维权案纪实

湖北利川市谭宗XX农村住宅房屋拆迁维权案纪实

 

拆迁维权秘钥之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湖北利川市谭宗立农村住宅房屋拆迁维权案纪实 文/扬播 拆迁案件法律维权程序其实是有捷径可循的,殊不知利用他山之石可攻玉,借力打力可起四两拨千斤之功效。湖北利川市谭宗立农村住宅房屋拆迁维权案就是如此。 谭宗立系湖北省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木栈村人,因为本村及政府未给予宅基地用于建设住宅房屋,迫于生活需要在自己家的承包地上修建了一几十平米的小平房,与丈夫及六岁的儿子一家三口居住使用。2013年地方政府要在该村区域进行开发建设,大规模拆迁占地,全村被划入拆迁范围。湖北的征地拆迁大多都具有这么一个特点,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大多不按照法律规定介入具体的拆迁动员、宣传、入户协商,签订协议等工作,而是由村委会或者拆迁公司出面做这些工作。本案中即是村委会一手操作导致,谭宗立经不起村委会的软硬兼施,软磨硬泡不得已同意了补偿条件,很快房屋即被拆除。但是谭宗立要求村委会履行补偿条件时,村委会却推翻协议,称其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不再按照原协商条件补偿。典型的骗拆!谭宗立犹如感到五雷轰顶欲哭无泪!投诉、上访、甚至拦截上级领导视察都尝试过了,各个部门及领导总是一句话:“等,回去等着,会给你解决的.......”。就这样一直等到了2016年6月份.......。迫于无奈谭宗立决定请北京本录律师事务所杨波介入维权。听着电话一端谭宗立撕心裂肺的哭喊,杨波律师心情无比沉重,出差刚回北京就马不停蹄翌日赶到了湖北利川与谭宗立见面,谈完后她说她要回去与八岁的儿子商量商量(因为此事丈夫与其闹翻离家出走,娘俩相依为命),在这几年中儿子一直安慰她说:“妈妈不要怕!等我长大了要当警察,专抓欺负妈妈的坏人......”。翌日,谭宗立带着儿子来见杨波律师,他盯着杨波律师的目不转睛的看,好奇的眼眸中仿佛要说什么但是又说不出来。谭宗立说:“我儿子一定要来见见你,他说之前没在现实生活中见过律师,要见见律师到底长什么样,他说你肯为我们维权,帮我们打坏人,他将来也要当律师!”谭宗立重复着从八岁的小孩嘴里说出的话,杨波律师的眼睛湿润了,感到律师的价值不仅仅是为当事人打官司那么简单。杨波律师帮被拆迁户打了这么多年的官司第一次遇到年龄这么小的委托人,在这个小委托人幼小的心灵里认为律师比警察厉害,因为目前为止只有我们律师肯帮他们。 杨波律师介入本案后对此案高度重视,誓将此案办成经典案例!立即召集杜柏飞律师组成二人专案组负责此案,确保防万无一失。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很快得到了涉案征地批文---鄂政土批[2013]56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利川市2012年度第1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按照既定程序立即将其复议至湖北省人民政府,令杨波、杜柏飞律师惊讶的是,复议机关湖北省政府的处理结果竟然是:“申请人在该征地批复内没有“地”,与该征地批复没有关系,不具备申请复议的资格,驳回了谭宗立的复议申请,申请人若对此不服可于15日内诉至法院”。两位律师立即指导委托人将该省政府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接下来更令大家都惊讶的是,武汉市中院作出的一审裁定结果竟然是:“针对湖北省政府的征收土地决定及相关的复议决定,是最终裁决,不是法院的受理范围,驳回起诉。”再上诉至湖北省高院,高院也是这种观点,维持一审的裁定。这真的是驴唇不对马嘴!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啊!这让我们的老百姓上哪说理去?!真会玩!!! 针对当前形势,结合之前承办过的重庆罗学会养兔场案例以及安徽蚌埠邢巍养鸡场案例,杨波律师认为征地批文在重庆不能复议,最终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胜诉。而今在湖北省能复议征地批文但是法院认为该复议决定即是最终裁决,不能再继续向国务院申请行政裁决显然也是错误的。借用之前重庆罗学会的征地批文行政复议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在最高人民法院胜诉的判例,足以能再次在最高人民法院胜诉本案!终于,2018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8)最高法行再8号《行政裁定书》判令:“撤销湖北省高院(2017)鄂行终622号行政裁定书及武汉市中级法院(2017)鄂01行初13号行政裁定。”至此,湖北利川谭宗立农村房屋拆迁维权案历时两年,最终凭借征地批文案胜诉在最高人民法院得到圆满解决。 拆迁维权案得到圆满解决的途径纷杂繁多,有的通过多层次多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得到解决;有的通过行政复议强拆违法得到解决;有的通过行政诉讼规划许可证得到解决;有的通过征地批文国务院行政裁决得到解决.....。本案与重庆罗学会养兔场拆迁维权案一样,是通过征地批文案在最高人民法院胜诉得到圆满解决。拆迁专业律师通过自己亲办的若干案例往往能从中找到个案共同点及借用巧力起到事半功倍之能效。(作者北京本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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