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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明确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的有关划定

南京明确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的有关划定

 

南京明确小我私家初次购房信息查询的有关规定   为贯彻落实市当局办公厅《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不变康健成长的意见》和省财务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地产生意业务环节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精力,支撑住民购置平凡住房,对小我私家在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签署购房合同并初次购房购置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平凡住房的,契税税率暂同一下调到1%。

    

为做好查询事情,我市明确相干规定如下: 

  一,南京市衡宇产权市场处详细卖力信息查询事情,并向切合前提的查询人出具《初次购房证实》。

    



  二,查询初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工钱查询依据。

    



  三,产权市场处在受理小我私家初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实,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生意合同;

  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切合下列前提,出具《初次购房证实》: 

  1,在产权挂号信息库中,无产权挂号记录的;

  2,在产权挂号信息库中,产权来源除"买受”外取得的。

    



  五,查询小我私家购房信息的地区,只限于出具《初次购房证实》机构所挂号的区域规模。

    



  六,本规定合用于南京市区。

    

个中: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查询及出具《初次购房证实》别离由三区衡宇挂号机构卖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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