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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划定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划定有哪些?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然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二,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三,土地承包期限有何详细划定?土地承包期限有以下划定: 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批准可以延长。

     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也就是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

     这里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集体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政策),不能理解为是承包轨制30年不变。

     对承包期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

     四,家庭承包的发包方有什么权利与义务?家庭承包的发包方的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视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商定的用途公道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划定的其他权利。

     家庭承包的发包方的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出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入行正常的出产经营流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商定为承包方提供出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举措措施建设。

     (五)法律,法规划定的其他义务。

     以上是小编为您收拾整顿的一些一般性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划定。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划定了可以承包的土地类型,土地承包的期限,土地承包中承包方与发包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土地承包权是农夫的法定权益,我国法律对此十分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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